深圳市义工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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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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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工联合会的备案主体是:个人,备案人为:深圳市郑卫宁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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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义工联合会(以下简称“市义工联”)是由共青团深圳市委发起、由志愿为青少年和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是青少年)组成的社会团体,1990年4月注册成为是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法人社团。成立以来,市义工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团市委的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秉承“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的宗旨,倡导“参与、互助、奉献、进步”的服务精神,传播“助人自助”、“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互助理念,伴随深圳的腾飞,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令人瞩目的成绩,走出了一条具有深圳特色的义工发展之路。市义工联的成立起源于一根热线电话服务。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祖国各地的热血青年来深创业,远离家乡,无依无靠,遇到困难束手无策。面对这些问题,团市委于1989年9月20日组织了19名热心人士组成义工队伍,开通“关心,从聆听开始”青少年服务热线电话,为遇到困难的来深创业者提供帮助。1990年4月23日,由46名义工组成的市义工联在民政局注册成立,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团体。到1993年底,市义工联已经成长为拥有400多名个人会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代表性团体。1994年市义工联采取拓展服务项目、健全服务组织、取消入会年龄和学历限制等一系列措施,使义工规模迅速扩大。1999年注册义工达到3万人,已发展壮大为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拥有相当服务力量、服务社会各个领域的社会群众性团体。2005年7月1日,中国内地第一部规范义工工作的地方性法律《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出台,从法理上进一步明确义工服务概念、规范义工工作,标志着深圳义工事业迈上崭新的台阶。“有困难找义工,有时间做义工”已成为一句响亮的口号。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义工组织1525个,义工18万名,建成以四级义工组织网络为主体,法人义工社团和团体义工为辅助的义工组织体系。其中,市、区两级建义工联,街道建义工服务中心,社区建义工服务站,在全市641个社区中建立了504义工服务站,在345个单位、企业、学校中建立了团体义工,并成立15个法人义工社团。(一)社区化发展义工工作立足社区,走社区化发展道路,组织动员社区内的力量,充分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社区需要,补充社区职能缺位,推动社区发展。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建立社区服务网络。市义工联在团市委的领导下,依托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共青团组织,形成了在市、区两级建立义工联、街道建立义工服务站、社区建立义工服务队(站、中心、基地)的四级义工服务网络。在服务网络的保障下,实现了社区资源的联动。平时,社区义工站组织本社区义工服务所在社区;在其他社区需要支援或有大型活动时,上级义工组织又能进行跨社区调配和集中力量统一组织,资源得到了整合和充分利用。二是立足社区,发掘社区义工资源。深圳市义工联充分调动社区内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发掘社区内深厚的潜在资源,使义工来源于社区、服务于社区,实现了义工服务与社区发展的良性循环。福田区莲花北社区义工站,组织社区内退休在家的老人参加义工,开展联防联治、看家护院、照料社区内残疾人等服务,既丰富了老人生活,使之发挥了余热,又使社区得益,并促使社区加大力度开展义工工作,使社区义工资源得到进一步的挖掘。三是服务社区,提升社区自治能力。市义工联通过组织社区内的居民参与义工,服务所在社区,增强社区居民对本社区的归属感,提升其参与社区管理和自治的主动性和能力。罗湖区翠竹建立了四个各具特色的义工服务基地,组织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参与义工,为本社区服务,使社区居民在互帮互助中提升了自己对社区的主人翁意识,提升了为自己服务、为他人服务、为社区服务的能力。(二)项目化发展当前,政府大力推动由民间力量参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工作思路,各类民间组织已逐渐成为在政府和企业之外,服务公共职能的第三支重要力量。市义工联在服务政府公共职能方面,在国内率先探索了“政府委托”、“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为社会提供义工服务的形式,实现对政府公共职能的有效补充,而政府则通过拨款予以支持,形成良性发展。一是服务大型活动,营造城市文明氛围。在高交会、文博会、省运会等各类深圳市大型活动中,市义工联都会以“政府购买项目”的形式组织义工参与服务,使义工的“红马甲”成为大型活动中的亮丽风景线。以义工的形式服务大型活动,既节约了行政开支,又宣传了城市的文明形象,提升了城市的文明氛围。二是服务党政中心工作,以义工服务的形式协助完成部分管理职能。围绕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党政中心工作,市义工联在市交警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经费支持下,组织了交通义工、治安义工、城管义工等服务项目,在交通指挥、治安宣传、城管工作等领域,政府职能管理以温馨的义工服务的形式出现,更容易被广大市民接受,使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在“润物细无声”的过程中就得到了顺利的完成。三是设立服务项目,为政府公共职能作补充。市义工联积极为政府的公共职能服务,设立了“松柏之爱”项目服务孤寡老人、设立了“与你同行”项目服务残疾人、设立了“一起成长”项目服务孤儿,成为了党政为弱势人群服务的代表,成为了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义工服务政府职能,党政和相关职能部门则为义工工作提供了政策和财政等各方面支持,实现了良性发展,最终收益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四是探索企业购买义工服务项目的形式。通过企业购买服务项目的形式,为企业回馈社会的公益活动提供义工服务。比如,市义工联为爱心企业清洁莲花山公园的活动提供义工服务支持,龙岗义工为企业向市民赠送免费饮水的活动提供人力支持。通过以项目服务的形式为企业的善举提供义工服务的同时,市义工联也充分整合了企业资源,并使社会得益。(三)专业化发展当前,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成立以来,市义工联不断探索专业化发展的道路,就是一段不断创新、发展的历程。一是拓宽专业服务范围。深圳义工的服务范围从最初的热线电话服务,拓宽到20大项30多类服务,服务项目非常广泛,服务分工非常细致,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市义工联还通过大力发展团队义工服务,发挥团体会员在自身工作领域的优势,服务特定领域,培养了高校、口岸、机场等先进团队,为学生和广大游客服务。二是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深圳市义工联狠抓特色,加强义工服务项目的专业水平,力求使义工服务达到专业服务的水准。市义工联依托公安局、医院和心理咨询机构,实施了“春风行动”,为被强暴女性提供法律、医学、心理等方面的服务;建立了由专业讲师组成的,为青少年和外来青工讲授性生理知识和艾滋病知识的“青春红丝带”服务项目。三是扩大专业服务地域。在专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深圳义工服务的足迹从深圳走向了其他省市,甚至走向了国际。98年以来的“扶贫支教计划”中,深圳义工派出3批74名义工赴贵州、山西、广西等地支教;派出医疗义工前往梅州山区开展“健康直通车”服务;为山区修建了青年志愿者路;派出了全国第一位国际义工李泓霖赴老挝支教。通过扩大服务地域,深圳义工的影响不断扩大。四是重视理论研究和探索。通过加强义工工作理论研究和探索,结合我市的实际,深入挖掘义工精神内涵,探索义工服务发展的基本规律,以专业的理论指导义工工作的发展,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义工服务理论体系。2004年,联合广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和深圳市团校,对深圳义工的发展做了深入的调研和理论分析,出版了《中国深圳义务工作发展报告》。此外,组织义工开展社会调研服务,研究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以不同的视角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数据参考和决策依据。五是积极探索“社工+义工”建设。在义工发展中,引入“社工”队伍建设,作为全职、带薪的组织、管理力量,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按照职业化和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推动社会服务力量的发展,围绕预防青少年犯罪、亲子关系、外来青工性与生殖健康、小学生校外教育和弱势人群扶助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获得了社会的好评,下一步将全面铺开“社工+义工”建设。(四)法制化发展市义工联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推动义工工作沿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引导广大市民在法律的层面上提升对义工的认识,有利于加强义工工作的管理,促进义工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推动立法工作。团市委、市义工联于2000年开始启动深圳义工服务的立法工作。经十易其稿,《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于2005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部全方位的规范义工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深圳义工服务事业步入了法制化轨道,为全国志愿服务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二是健全和规范义工服务管理体制。市义工联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一整套从公开招募、入会登记、入会培训,到年度注册、档案管理、服务时间记录的管理制度,《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正式实施之后,市义工联又对这些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健全,使之更加人性化,更具有实际操作性。2005年7月底召开的第三届义工代表大会,对义工联的章程也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完善。三是健全义工的培训机制。义工队伍的建设、义工的专业化法制化水平的提高,义工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关键在于培训。市义工联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培训机制,成立了培训服务组,建立了新义工培训、专业服务项目培训、骨干的领导能力培训、特殊服务项目的高端培训等培训体制,以优质的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义工队伍;同时,还形成了骨干选拔、骨干培训、骨干考核与奖励等一系列机制,在市义工联中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树型管理架构,实现了从义工中培养骨干、由义工骨干管理义工、培养义工的良性循环。四是完善义工的激励机制。深圳义工首创“五星级义工”评选机制。2005年又联合市劳动和社保局开展“首届深圳市百优义工”评选,为获奖的非深圳户籍义工调户入深。2007年,深圳将首次评选“义工服务市长奖”,将邀请深圳市长为获奖义工颁奖。(五)国际化发展在深圳全面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背景下,市义工联也坚持走国际化发展的道路。深圳义工的诞生,建立在深圳向香港和其他发达地区学习的基础上,是国际化和本土化结合的过程,是国际交流的结果,而深圳义工的发展,也是一个不断国际化的进程。一是加强国际交流。通过加强国际交流,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吸收和学习国际先进义工工作经验。在首届“中国青年文化周”期间,深圳市义工联组织了3000名义工与近万名港澳青年、义工开展汇聚活动与交流活动。2004年,市义工联与澳门义工联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开始了深澳义工的全面交流与合作。通过与国际义工的交流和学习,共同发展进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实现了与国际全面接轨。二是参与国际性义工活动。12月5日是国际义工日,市义工联每年都举行隆重的庆祝和表彰仪式,表彰每年涌现出来的优秀义工和义工组织,与全世界义工一起欢度义工自己的节日,其中,2001年是国际志愿者年,名为“四海同心”的我国庆祝活动也在深圳举行。2004年,深圳义工还注册成为国际组织“全球青年服务日”组织当年的唯一在华代理机构。市义工联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义工活动,与全世界义工同步开展义工服务,不断扩大深圳义工从国内到国际的影响力。三是加强义工队伍的国际化建设。市义工联积极打造国际化义工队伍,积极参与国际义工服务。2002年,市义工联派遣了全国第一位国际义工李泓霖赴老挝服务,2002年底组织了六名国际义工赴缅甸支教,近期还将组织国际义工支援非洲。深圳义工走出了国门,将中国的志愿工作在全世界作了宣传。同时,深圳义工联还积极吸纳在深的外籍人士加入深圳义工,涌现出了盐田外国语学校的斯科特老师等优秀外籍义工。新时期发展义工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深圳义工是建设和谐深圳的重要民间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科学总结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把握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圳处于改革开放前沿,较早地面临“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更加繁重。市义工联作为民间团体的特性使其能够深入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声,同时党政支持的背景又使其能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理解和支持党和政府的决策,因而能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民间力量。一是义工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市场经济初期难免出现片面追求利益、过分强调竞争的现象,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义工组织倡导互助、奉献,提倡建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善关系,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团结友爱、人民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比如,宝安区大洋工业区是由外来青工组成的社区,大洋义工站组织外来青工加入义工,组织他们在工休时为工忙的工友提供如为家属接站、疾病护理、文化活动组织等服务,工忙时又享受服务,在日常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爱护,青工们在互帮互助中使工业区更加融洽。二是义工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关爱。义工对孤老寡残、失业、失学、疾病等弱势人群提供热情的关心和帮助。包括:(1)行为、行动的帮助,如为孤寡老人、残疾人员整理卫生、改善环境,陪同他们外出活动等,让弱势群体人士保持与社会的沟通、交往,享受正常人的生活权利;(2)资金、资源的帮助,如捐助、筹集一些金钱、物品,协助弱势群体人士度过难关;(3)精神、心理的帮助,如陪同聊天、交流,减少弱势人群的孤僻心理、敌意心理,加强他们与社会的相互理解。三是义工有助于建立安定有序的社会关系。通过义工的宣传活动、公益服务,将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向广大市民宣传、解释,引导群众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发挥社会自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深圳义工是深圳人文精神的产物深圳的土壤催生了市义工联。中国内地第一个义工团体诞生在深圳是和深圳的人文精神分不开的。深圳义工反映的是深圳这座城市二十多年来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体现的是深圳这座城市的灵魂,体现的是深圳人无私奉献的精神,体现的是深圳人与人之间关爱与互助的社会氛围。一是深圳的城市品质是义工成长的土壤。深圳是座典型的移民城市。移民们彼此陌生,人与人之间保持着距离。囿于旧的文化传统和传统熟人社会的种种潜规则,深圳人对竞争和市场规则的认同,被一些人误解为“人情淡漠”,而事实上,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声浪中,来自不同地域的深圳人,在激烈的相互竞争中,对亲情的渴望,对关爱的追求,特别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认同,比任何地方都显得更为迫切和强烈。一方面是无情的竞争,一方面是传统文化培育的无私的、深情的关爱。深圳这种城市品质,成为深圳义工成长的深厚土壤。二是深圳人的精神特质是义工发展的基础。二十多年来,深圳承担了为全国改革开放探路的重任,培育了深圳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圳人普遍认同:做深圳人,就应该讲奉献。奉献是深圳人的精神特质。深圳数次提炼“深圳精神”,但“奉献”二字始终没变。深圳人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深圳人明白,是全国人民的支持成就了深圳今天的辉煌。二十多年来,“先富带后富”的责任意识,让率先富裕起来的深圳人,格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正是深圳人乐于助人、奉献的精神特质成为义工发展的基础。三是深圳精神文明制度建设成就了深圳义工。以法制、制度保护“好人”,不让‘好人’吃亏,才能让“好人”健康成长,才能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才可能形成人人学先进、个个做先进的社会大环境。《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的通过、对鲜血和见义勇为的鼓励,深圳用制度给关爱以支持,给义工解决了后顾之忧,也让义工有了制度保证。这也是义工之所以在深圳成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三)深圳义工是深圳青年自主创新的缩影创新是深圳的立市之本,是深圳的根、深圳的魂。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自主创新型城市。深圳青年工作素有开全团风气之先的传统。作为深圳青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义工工作同样凝聚着深圳青年自主创新的成果。一是率先探索政府支持下的公益工作模式。伴随深圳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外来青工利益受侵害、新移民适应困难、下岗工人生活困难等各种问题在深圳逐渐凸现。深圳热心青年突破原来“运动式”公益服务的传统做法,借鉴国际及港澳义务工作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以民间义务工作的模式开展社会公益工作,其最大特点是以民间团体的形式自主发展义务工作,政府只支持但不直接干预和控制,并由此率先探索了“政府委托代理”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等多种政府支持下的公益工作模式。二是率先建立法制保障下的义工团体。市义工联是中国大陆第一个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义工团体。按照惯例,市义工联只要挂靠共青团,就不必在民政局登记都可公开活动与服务。但是,筹集市义工联的青年骨干选择了“合法而独立”的登记注册,避免因为缺乏独立自主意识而随领导人的兴趣改变而兴衰的传统模式。《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作为全国第一部全方位的规范义工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也体现了法治思想。通过立法,明确了义务工作的主体、地位和作用,规范了义工工作的管理,完善了义工的评价和奖惩机制,同时也保障了义工的各种权益。三是率先借鉴和实践先进义工理念。市义工联大胆解决思想问题,率先借鉴和实践外国、中国港澳地区的先进理念。市义工联在中国内地首倡义工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帮助自己获得锻炼和成长的机会,如充实精神生活、锻炼领袖能力、培养服务技能、提高交往技巧、适应团体生活等;倡导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平等观念,义工要理解、尊重、感谢被服务者,善于发现被服务者身上值得肯定和称赞的因素,让被帮助者得到尊重、受到鼓励。这些理念的引入,对于推动义工工作有序而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未来展望今后一段时期,深圳义工工作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以传播义工精神为宗旨,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以深化社区义工服务为重心,以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以项目建设为驱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推动义工服务事业实现新发展,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宏伟目标做出新贡献。(一)加大整合力度,构建政府主导、社团管理、社会共建的义工服务体系义工工作是一项社会事业,它的发展既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也需要对各种资源和组织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整合,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合力。一是资源整合。进一步依托政府,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借助行政资源,加强与政府部门的紧密合作,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好做法、好机制、好项目。进一步争取社会资源,继续通过包括市场化手段在内的多种方式,争取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不断增强事业发展的物质保障。进一步整合团内资源,加强团的各个部门、各条战线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推进义工法制建设,为义工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组织整合。不断拓展义工服务的内涵,树立动员引导各类社会公众参与义工服务的意识,通过义工服务立法、争取民政等部门支持等方式,将社会上的各类义工组织进行有效整合,扩大义工服务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指导和协调全市义务工作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各级义工组织的职能,提高协会理事会成员的社会化程度,不断完善协会理事会和秘书处制度,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促进形成社会各界支持义工服务事业发展,踊跃参与义工服务的良好局面。三是社区整合。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逐步转移,“办社会”的许多职能被分离下放到社区。社区功能的日益完善和社区需求的多元化为社区义工服务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和舞台。以加大社区建团力度为中心,全面带动社区义工服务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在社区中凸显义工组织的亲和力,不断壮大义工队伍,强化服务职能。在社区内对义工组织进行优化管理和系统构建。打破基层团组织设置上的行政隶属、地域划分和条块分割,按义工分布和聚集的区域性特征建立服务组织,推动跨行业、跨单位的横向联合设置;或在现有单位设置不变的情况下,建立具有开放性、兼容性和辐射功能的“社区义工服务中心”,以协调社区义工服务组织间的工作和活动,整合社区资源,带动社区服务的全面活跃。(二)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义工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义工事业是一项创新的事业。深圳义工工作在努力探索和创新中,要不断适应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变迁,不断实现新发展。一是创新项目。根据社会的需求和公众参与的愿望,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不断推出新的服务项目,逐步建立起长短项目齐头并进、不同领域项目各具特色的义工服务项目库,并推出形式多样的义工服务项目菜单,为更多公众参与服务提供便利。当前,要把关注弱势群体、把握需求、适应变化、完善服务作为项目创新的重点。二是创新载体。继续借助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介,不断加强和完善原有载体,不断推进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新的载体,不断创新服务平台、交流平台、工作互动平台,创新义工服务工作展示和发展的载体。三是创新机制。在坚持“党政支持、共青团承办、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对口支援、扶贫接力”、“一助一结对”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在创新中完善机制,在创新中谋求更大发展。在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事业发展的瓶颈,如社会参与度不够高、参与面不够广、参与服务便利化和接受服务便利化尚未很好实现等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开拓新领域,建立新机制,以创新的精神和方法解决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机制建设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准确把握义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义工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义工服务的吸引力、动员力、教育力和凝聚力,推动义工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健全招募机制。继续发挥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动员优势,依托组织进行招募;发挥社区联系广泛、群众参与便利的特点,依托社区进行招募;发挥媒体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特点,依托媒体进行招募;要依托重大项目、大型赛会进行招募。二是健全培训机制。依托协会秘书处、市团校和各种培训基地,加强对义工服务的系统调研和理论研究,不断细化义工服务的领域和专业,编写具有针对性和专业化的培训教材,对义工进行理念、精神、技能和纪律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层级管理制度,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责任。强化义工自我管理,在义工中普遍成立党支部、团支部,发挥义工自我约束作用。(三)大力弘扬义工精神,积极实施关爱行动,共建和谐社会当前,我市的改革和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战略目标。义工服务及其蕴涵的精神,既与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又适应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追求主体自觉的道德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广大青年参与义工服务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文明传递的过程,可以发挥积极的示范导向作用,潜移默化地感染被服务的对象,影响周围的群众,有助于推动平等友爱、融洽和谐人际环境的形成。建设和谐社会给我市义工事业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也提供了新的机遇。在全市依法治市、社会法治进程大大加快、《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颁布实施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进一步弘扬义工精神,深入实施关爱行动,不断树立义工文明新风。要围绕和谐深圳建设大力宣传义工服务理念,广泛宣传和努力塑造义工服务优秀典型,深入宣传义工服务的实施成效。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立体化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感受高尚,认同高尚,也让更多的人参与高尚。(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致力打造专业化、国际化、法制化团队深圳义工服务事业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市义工联将继续按照“着眼发展,着力建设”的基本思路,坚持开展活动、实施项目与建设并举,在不断拓展和深化义工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同时,把自身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重点招募与普遍招募相结合,集中招募与经常性招募相结合,骨干队伍建设与一般队伍建设相结合,不断壮大义工队伍。不断探索完善网上注册制度,把服务需求和服务可能有机结合起来,满足公众多种方式参与义工服务的需求;加强专业义工队伍的建设,强化义工服务理念和服务技能,提高义工队伍的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义工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共青团网络人才的优势,更好地承担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二是完善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确保各项机制的良好运转。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大力推广使用《深圳市义工服务证》,重点加强《深圳市义工服务证》在使用普及性、登记规范性、记录真实性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义工骨干的选拔、监督、考核等机制,形成以业绩为基础,以服务记录为依据,标准化、规范化的义工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形成以星级义工表彰为重点,各类先进荣誉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持续性的表彰体系。三是健全国际合作机制。在对外援助领域,要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在交流合作领域,要采取“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在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的国际合作,充分借鉴和利用义工服务发展水平较高国家的经验,服务于深圳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召开国际研讨会、开展互访、承办国际志愿者项目等方式和途径,不断加强义工服务理念和义工服务理论的交流,提高理论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指导服务实践。四是加强法制建设。明确义工服务的法律地位,使之沿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形成文明程度更高的社会价值观。以《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颁布出台为契机,大力加强法制建设,为深圳义工服务事业的继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广阔的历史平台。五是加强理论建设。加强义工服务理论研究,挖掘义工精神内涵,探索义工服务发展的基本规律,借鉴义工服务发展水平较高国家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义工服务理论体系,切实提高指导义工服务实践的能力。当前,尤其要加强对义工服务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深圳中的重要作用的研究,充分发挥义工服务的强大动员力,引导更多社会公众为推动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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