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把关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起草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3、承办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政府请示市政府的问题,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4、负责市政府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西宁警备区、驻军和武装部队的工作联系。5、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7、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8、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负责指导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9、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10、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组织、协调、规划、执行及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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