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于1998年9月。 2010年6月,按“大制”改革方案,天门市政府将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更名为天门市住房保障局。同年,市政府恢复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名称。与天门市住房保障局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政府负责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的主管部门,挂天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天门市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镇住房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及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实施监督检查。(二)负责起草全市城镇住房保障、城市房地产管理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文件、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三)负责编制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和住房建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下拨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四)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六)负责自管公房经营、管理工作。(七)承担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八)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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